近日,大武口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石嘴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馮建國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至2021年10月,被告人馮建國利用擔任石嘴山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共石嘴山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石嘴山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購買房產、職稱評定、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706萬元。案發后,贓款被全部追回。庭審中,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并自愿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宣判。有關單位30余名工作人員旁聽庭審。 (通訊員 周海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