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哄騙買了20萬元保健品,老人正焦慮沒效果又不能退時,欣喜地接到“響應國家政策上門退款”的來電,并被“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接去辦理手續,按要求交納3萬到5萬元“保證金”后,等來的卻不是退款而是對方“失聯”。多位購買保健品的老人近期又遭遇二次詐騙。今天本報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了解到,原保健品銷售員李某和宋某涉嫌詐騙現已被批捕。
遭遇
“上門退款”卻又被騙交錢
年過七旬的王老先生(化名)花費20萬元買保健品,卻發現并沒有銷售人員宣稱的效果。正焦慮沒效果又不能退貨時,去年11月的一天上午,王老先生在家里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國家健康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問他是不是買過保健品。聽到他肯定的回答后,對方聲稱老人曾經購買的那些保健品大部分都沒有任何作用,國家正在管控查處這事,他們響應國家政策,現在要上門給老人退款。王老先生一聽很欣喜,于是答應見面。
之后,“工作人員”就上門了,聲稱“領導”正在附近一家酒店開會,開車將王老先生接到那家酒店。在那里,王老先生見到了“國家健康管理中心領導”。“您是不是之前買過20萬元的保健品?”“領導”問他,并說出了老人購買的保健品名稱和數量等信息,隨后向他講解相關“政策”,承諾退還他購買保健品的錢款。
“您年紀大,我們優先處理年紀大的退款。”“您購買的數額比較多,我們優先處理數額比較多的人的退款。”“領導”這樣對老人說。“如果您要排到第一撥退款人員里,就必須先交納3萬元保證金。”“領導”還強調只能交納現金。
王老先生著急把買保健品的錢拿回來,就同意交保證金。不過他表示要和老伴商量一下。于是,“工作人員”開車陪他回家商量。老伴也著急拿回買保健品的錢,最終也同意了。家里沒有那么多現金,于是王老先生拿上銀行卡,在對方的陪同下,到家附近取出3萬元現金,交給了“領導”。
而王老先生將保證金交給對方時,只拿到了一張“國家健康管理中心某某收到3萬元”的手寫收條,上面也沒有印蓋公章。
“幾個工作日之后,我們就會把購買保健品的錢款退給您。”“領導”承諾。于是王老先生就回家等消息了。
第二天,他給“工作人員”打電話,對方卻一直關機,根本打不通。王老先生方覺被騙,急忙報了警。
圈套
開辟“發財之路”找老客戶再騙一筆
記者了解到,35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宋某原來都是保健品銷售員。據二人稱,隨著一些保健品及銷售騙局被曝光,這些保健品賣不出去了。兩人陷入了生計困境,為如何解決收入來源的問題絞盡腦汁。他們想到能不能找到一些客戶的聯系方式,從之前買保健品的老人那里再掙一筆錢。于是,他們設計了“保健品退款”的圈套,開辟了“發財之路”。
犯罪嫌疑人宋某在公司里有一定職務,于是把自己掌握的大量購買保健品的老年人的相關信息都提供給了李某;李某則以此與宋某合伙實施詐騙。兩人將騙得的錢款進行了分成。
從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間,李某、宋某通過查找購買保健品的客戶信息,將“曾經大量購買保健品”的“年紀較大”的客戶作為重點對象。之后,李某等人給這些老人們打電話,虛構自己是“食品藥品監督部門”、“中國健康聯盟”、“北京健康中心”等機構的工作人員的身份,并告知老人們曾購買的保健品在國家的管控查處之下,發現無任何作用,目前有相關政策可以退還購買保健品的錢款。
隨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假扮上述機構的工作人員上門,負責開車將老人接到附近的酒店,謊稱“主任”或什么領導在該酒店開會,在此接待要退款的老人。此時,宋某扮演的“主任”就出現了,在酒店房間或者車內,向老人講解相關“政策”,承諾退還老人購買保健品的錢款,但要求先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或手續費,并強調只收現金。
老人同意后,李某會陪同老人去銀行取款,拿到錢后將老人送回家。截至案發,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計20余萬元,均用于日常消費及賭博使用。后李某、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追問
已經被坑過為何再次被騙
被騙走保證金的不止王老先生一位。記者了解到,海淀區檢察院現已查實此案有5位老人被騙,還有一些被害老人被騙的情況正在核實中,有的老人被騙后并沒有報警。在查實的5位被騙老人中,除了一位76歲,其余的都已是八旬老人,年齡最大的是一位82歲老太太。這些老人去見嫌疑人和取錢時,都沒有子女陪同,在嫌疑人一步步誘導之下,再次上當受騙,都被“順利”騙走了3萬到5萬元的“保證金”。
這些買保健品的老人都被“坑”過,為何還會這么輕易信任犯罪嫌疑人,再次落入陷阱?海淀區檢察院檢察官曹瑜、徐慧鑫告訴記者,由于犯罪嫌疑人事先收集獲取了老人個人及購買保健品的相關信息,他們向老人所述其購買保健品數額與老人實際購買的基本吻合,使老人們放松了警惕,相信了他們。加上現在很多保健品詐騙事件已被曝光,老人們被提醒要謹慎購買保健品防詐騙,而犯罪嫌疑人向老人行騙時,正是以國家對保健品行業的管控政策為借口,老人們急于拿回之前購買保健品的錢,便信以為真。
另外,這些被騙者多為高齡老人,這些老人多與子女分居,大多獨自生活,或者與老伴一起生活,自己缺乏防范意識,又沒有和子女等家人及時溝通。當初花錢買了保健品,現在又著急追回損失,所以大意了。犯罪嫌疑人都是使用手機詐騙,而如果是其所述正規單位,辦事地點應當在辦公場所而非酒店、汽車內等處,工作人員使用的是工作電話而非私人電話,并可出示相關證件。這些老人或缺乏相關常識,或不太注意,于是犯罪嫌疑人獲取了信任,騙走了錢財。
提醒
檢察官教授防騙之策
檢察官提醒購買過保健品的老年人注意,發現自己購買的保健品涉嫌詐騙、非法經營、虛假宣傳等情況時,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或工商部門等相關部門反映。
有電話自稱相關單位或組織辦理退還購買保健品錢款時,要先核實負責單位的具體信息,及時與家人溝通,避免二次受騙。
要注意對方的聯系方式、商談地點、收取費用依據等問題,比如:對方使用的是工作電話還是私人電話?商談地點是辦公區域還是非正式場合?對方是否出示工作證件?如果提出收取費用,是否有合理依據?
發現被騙時,請選擇第一時間報警,注意收集并保存好轉賬憑證、犯罪嫌疑人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車輛信息等相關證據材料,提交給司法機關,以便維權。(記者 林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