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近期,魏某愛車停放期間被撞,無法找到第三方。因害怕無法理賠,其故意夜間擺放單方碰撞現場,后自行拍攝現場照片于第二天向保險公司報案。因碰撞痕跡與單方碰撞不符,經調查,保險公司發現損傷痕跡在魏某所稱出險日期之前就已存在,此次事故系虛構,故保險公司依法對此次事故拒賠。
【案情分析】
魏某偽造現場,騙取保費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8條保險詐騙罪情形之一: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溫馨提示】
新條款保險范圍擴大,保障范圍更廣,無需過于擔心個別情形無法獲得理賠,平安產險寧夏分公司提醒您:報案需如實告知出險原因和事故經過,切勿故意捏造事故、偽造現場,騙取理賠費用,輕則遭到拒賠處理,重則遭到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