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在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租賃住房提取業務的張先生提取金額由16200元提高至20000元。這是該政策發布后首筆成功辦理的租賃住房提取業務。
今年6月,為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保障繳存企業和職工利益,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租賃商品住房的繳存職工,當年提取金額未滿最高上限16200元,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再申請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超過規定限額。
9月19日,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執行政策,將繳存職工年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從16200元提高至20000元。據了解,此次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記者 喬素華) |